AK□系列防爆视孔灯
使用说明书
1、 用途、工作条件
1. 1用途:
BAK□系列视孔灯(以下简称视孔灯),适用于含有II类A级、B级、C级,T4组以下级别、组别含有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危险场所。
1.2工作条件
a. 海拔不超过2000m;
b. 周围环境温度为 40℃,不低于-20℃;
c. 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90%( 25℃时);
d. 在露天场所较大降雨强度50㎜/10min;
e. 无摇动和剧烈冲击振动的地方;
f. 较大辐射强度1.4cal/cm2.min;
2、 结构与特点
2.1型号含义
BAK 51—□□□□□□
W户外(不要求不注)
S灯伞(不配不注)
H—带分线盒
Z—带镇流器
G—吊杆式安装 X—吸顶式安装
B1—壁式安装30° B2—壁式安装90°
F—法兰式 H—护栏式
额定功率
G—高压汞灯 Z—自镇汞灯
L—金卤灯 N—高压钠灯
B—白炽灯 J—节能灯
设计序号
视孔灯具
2. 2主要技术参数
额定功率(W) 额定电(V) 防爆标志 防护等级
BAK51- Z 60 220/36/24/12V ExdIIBT4 IP54
100
B 60/100
N 60/100
G 60/100
L 60/100
J□ 60/100
2.3结构概述
a. 视孔灯按照GB3836-2000,IEC600079标准规定要求设计制造,经检验机关检验合格,并颁发合格证;
b. 视孔灯采用间隙隔爆原理,即当壳内发生爆炸时,不致引起周围环境的爆炸;
c. 玻璃罩采用高硼硅玻璃,经钢化处理后,能承受规定冲击强度和温差试验,视孔灯外壳和接线盒或镇流器采用铝合金压铸成型;
d. 视孔灯设有“严禁带电开盖”的警告牌,告知切断电源后才能启盖维修;
3、 外形及安装尺寸见图:例
4、 安装与维修
4.1 安装时必须检查铭牌上的技术数据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,电缆应穿过橡胶密封圈,金属垫圈,用压螺母压紧,密封及电缆不得松动;
4.2安装时须有良好的内外接地;
4.3为视孔灯正常工作,用户必须定期检查。发现金属零部件有油漆脱落或腐蚀等现象,应用细砂布磨光擦净后,涂上防锈油。检查电气性能处于良好状态,隔爆面应严禁磕碰、划伤,并涂204-1防锈油;
4.4紧固件不得松动,如发现松动须加以紧固;
4.5非人员不准打开防爆灯;
4.6更换灯泡时必须在切断电源后进行操作